畢業生(校友卡)開通借書權利
申辦方式請參閱【校友暨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員圖書館圖書資料借閱規則】
1.請讀者向本校秘書室校友服務組辦理校友卡(可以線上申請)後,持卡至本館申請開通校友借書權利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千元後即可借書。借書權利有效期限1 年。
2.校友卡遺失或損壞,須向本校秘書室校友服務組申請補發。
3.畢業生轉校友,需修改系統讀者帳號、單位所系、權限到期日、讀者身份及讀者證號。
4.收取保證金2000元後交給館員辦理行政作業及寄送收據給校友。
退休教職員工 辦理借書證
1.請老師填寫「退休人員借書證申請表」。
2.請老師將申請表送至人事室核對資料無誤並簽名。
3.最後,申請人需再找單位主管或是系所主管做為保證人蓋章後送至圖書館1樓服務台即可。
4.已有主管做保證人,無需再繳保證金。
兼任教師 辦理借書證
1.首次申請請老師填寫「兼任教師借書證申請表」。
2.填好後,請老師將申請表送至人事室及系所主管蓋章。
3.檢附聘書影本及照片1張送至圖書館1樓服務台即可。
4.續聘時,請教師再次填寫「兼任教師借書證申請表」,由系所主管蓋章並檢附聘書影本送至圖書館1樓服務台辦理延展。
5.已有主管做保證人,無需再繳保證金。
社會人士、永康市民 辦理借書證
1.年滿 15 歲(含)以上者。
2.填寫本館「校外人士借書證申請書」,檢附本人身分證或學生證影印本 1 份、1 吋半身相片 1 張,向本館申請核發校外人士借書證,本館保留核准之權利。
3.借書證有效期限1年,期滿後,須申請手續,向本館重新提出申請,次數不拘。
4.(一)年費:永康市民 800 元,非永康市民 1,500 元,中途中止者不退還年費。
(二)借書保證金:2,000元。
遺失借書證件
讀者遺失圖書館證件無論何種身份均應馬上通報圖書館以便鎖檔。
1.校內讀者請向校方申辦補發新證件,待取得新證件後即可親至圖書館流通櫃檯申辦恢復[有效讀者]手續。
2.校外讀者(含兼任教師)請備妥照片1張、相關資料及製卡工本費100元,親至流通櫃檯辦理補發證件申請。
保證金退還
退證時,保證金得於圖書還清及逾期滯還金結清後,持原申辦之借書證及檢附原保證金收據,申請無息退還
1.需收回借書證及保證金收據,並檢查有無欠書欠款。
2.有借書證,有收據:可退。在抽屜有一本紫色紀錄本,退押金後,必須請讀者簽名。
3.有借書證,無收據:可退。需簽領據。(放在文件櫃第一層)。
4.無借書證,有收據:需先申請補發並繳交製證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,再退。
5.無借書證,無領據:需先申請補發並繳交製證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,簽領據後再退。
最後,通報館員後續系統變更讀者狀態。
出納盒裡有放2000元,各種核發證卡押金金額:扣除各項罰款後,無息退還。
1.校友:2000元。
2.永康市民及社會人士:2000元。